为深入贯彻落实沈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为批示要求,持续抓好高检院第十九批指导性案例学习工作。6月23日,沈阳市城郊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进行2020年第二次集体学习。会议由该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肖爽主持,检察委员会全体委员、全体员额检察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集体学习。
会上,首先由三名员额检察官分别带头领学了宣告缓刑罪犯蔡某等12人减刑监督案、罪犯康某假释监督案、罪犯王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等三件高检院第十九批指导性案例。在全文学习指导性案例后,由各业务部门员额检察官代表分别汇报了本部门学习情况,并结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办案实际,交流了学习体会。会上,部分检察委员会委员进行了交流发言,其中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作为办案人,详细介绍了罪犯屈某某减刑监督案办案经验,该案被高检院第五检察厅评为2019年度精品案件。
会议最后,肖爽检察长在总结发言中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高检院第十九批指导性案例的重要意义,该批指导性案例全部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件,刑事执行检察是刑事检察的重要组织部分,只有补齐刑事执行检察的短板弱项才能真正做优刑事检察。二是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用好用准高检院第十九批指导性案例,依法规范刑罚变更执行案件监督标准,进一步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提请、审理、裁决、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同步监督力度。三是要立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实践,在坚持巩固沈阳城郊院检察理论研究优势的前提下,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努力创新方式方法,比如要探索提高假释适用率,同时要善于总结,在总结中不断反思和提高,力争总结出更多沈阳城郊检察精品案例。
会议期间,沈阳城郊检察院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分析督导小组听取了该院2020年上半年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检察建议工作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