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按照计划安排,进行2019年第三次集体学习。会议由该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肖爽主持,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集体学习。
会议期间,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并交流了学习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