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入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监狱巡回检察和派驻检察工作质效,促进检察人员全面规范履职,近期,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对《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工作规定》)进行集中学习。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沈阳城郊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检察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以下简称《理解与适用》)进行专题学习,并交流学习体会。二是组织培训研讨,在2022年第一期综合素能培训中专门设置理论研讨部分,组织检察人员围绕《工作规定》等内容开展学习与讨论。三是强化理解适用,根据省院第五检察部的部署要求,各业务部门结合《理解与适用》一文,组织全体人员集中时间采用领学、发言、讨论等方式再次通读通学规定原文,并研究贯彻落实具体举措。
下一步,沈阳城郊院将以高检院部署的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契机,胸怀“国之大者”落实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工作规定》要求,深入推动《工作规定》落实,切实发挥好“巡”和“驻”的融合优势,进一步提升检察履职能力水平,以能动检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