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监狱实行全封闭管理,为实现服刑罪犯减刑案件开庭审理,经沟通协调、制定预案、操作调试,3月2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依法对3所监狱共计7名罪犯减刑案件开庭审理,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人员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出席法庭。
在某监狱罪犯郭某某减刑案件庭审过程中,出庭检察人员认为罪犯郭某某虽然符合减刑条件,但是根据该犯改造表现,建议审判机关在裁定减刑时下调罪犯郭某某提请减刑幅度。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意见,并将择日宣告减刑裁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沈阳城郊检察院聚焦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件主责主业,科学谋划、精心部署,克服困难、创新方法,强化对服刑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对需要开庭审理的罪犯减刑案件,检察人员在庭前全面熟悉案情,掌握证据情况,拟定法庭调查提纲和出庭意见,当庭发表检察意见,并对法庭审理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扎实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