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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程办理服刑罪犯又犯罪公诉案件

      2025-07-28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权责利相统一,要求员额检察官必须在司法一线办案,领导干部要带头办案,办案检察官要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该院检察长肖爽同志作为案件承办人已办理服刑罪犯减刑监督案件30件。近日,为进一步落实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要坚持以上率下、以下促上,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都要带头办案,办难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要求,肖爽检察长以员额检察官身份,直接承办服刑罪犯又犯罪公诉案件。

    肖爽检察长收到案件管理检察室分配的辽宁省康平监狱服刑罪犯李某故意伤害案后,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对犯罪事实和在卷证据进行认真研判。针对本案视听资料监狱监控视频因拍摄角度原因造成的辨识困难问题,肖爽检察长反复观看监控视频,将关键时间节点记录在案,使案发过程得到准确客观还原。同时,为充分保证办案质量,肖爽检察长多次细致梳理案情,提前做好讯问提纲,带领检察人员长途驱车前往辽宁省康平监狱提审李某,并最终制作案件审查终结报告和起诉书,该案被及时提起公诉。

    9月17日,辽宁省康平县人民法院在辽宁省康平监狱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案,肖爽检察长以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当庭宣读起诉书、进行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并依法对庭审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面对公诉人扎实有力、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条,李某当庭认罪悔罪,表示以后会认真遵守监规监纪,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争取早日出监,回报社会。根据庭审实际,法院当庭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