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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城郊检察院对辽宁省女子监狱服刑罪犯离监探亲进行检察监督

      2025-07-28

    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亲情感化作用,激励服刑罪犯改造积极性,近日,辽宁省女子监狱根据司法部《关于罪犯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规定》和《关于开展监狱在押罪犯离监探亲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监狱改造实际,对三名服刑罪犯开展了离监探亲工作,截止2018年4月8日,该三名服刑罪犯已全部主动返回监狱接受改造。

    此次服刑罪犯离监探亲工作是辽宁省女子监狱近20年首次开展。沈阳市城郊检察院高度重视,要求驻监狱检察室务必加强检察,全程监督,与监狱共同做好对服刑罪犯的离监探亲工作。该院驻辽宁省女子监狱检察人员认真听取了提请审查的离监探亲罪犯在服刑期间改造情况的详细汇报,对罪犯的离监探亲条件和监狱的操作办理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查。经审查,宋某某等三名罪犯在服刑期间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一贯表现良好,且执行有期徒刑二分之一以上,余刑较短,离监后不致危害社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离监探亲的条件,提请离监探亲程序合法。

    沈阳市城郊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服刑罪犯离监探亲法律监督工作,推进建设严格执法与人性关怀相结合、惩戒恶行与尊重人权相结合、从严管理与从宽激励相结合的刑罚执行良性循环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