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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参加2017年全省减刑假释培训班

      2025-07-28

    近日,2017年辽宁省减刑假释培训班在沈阳开班,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相关领导为全省法院、检察院及刑罚执行机关具体讲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授课专家全面介绍了该司法解释制定的背景和过程,逐条对该司法解释进行了解读,并对办案人员提出的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此次业务培训,由主管检察长带队,各检察室主任和业务骨干共计11人参加培训,通过此次培训,检察人员进一步理解和掌握了该司法解释。检察人员表示,要结合《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等,全面树立监督办案化思维,转变工作模式,从“办事”为主向“办案”为主转变,细化监督工作程序和要求,不断深化和完善新形势下刑罚变更执行检察工作新举措,增强监督实效,切实维护刑罚执行活动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