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讲团结、抓规范、实监督、严律己”的发展思路,积极探索,稳中求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巩固和完善全国规范化检察室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4年,该院派驻检察一室、派驻检察二室被高检院评定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2017年,高检院即将开展第五届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考核评定活动,该院严格按照考察评分标准把握重点,积极推进。
一是突出“三个加强”,坚持认识到位,强化队伍建设,为创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夯实基础。即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基础建设和人员配备,完善检务保障。
二是围绕“三个完善”,坚持规范到位,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派驻检察室工作的制度建设。即完善工作规范,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检务公开载体,着力推进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完善日常检察监督,着力推进工作流程规范化管理。
三是抓住“三个重点”,坚持措施到位,加强业务建设,实现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建设目标。即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为重点,净化监管场所执法环境;以刑罚变更执行检察为重点,切实维护刑罚执行活动公平公正;以深化维权监督为重点,切实维护监管秩序稳定和被监管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