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做到“三个坚持”,切实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即坚持每半年向被监管人进行一次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检察官接待日活动,受理被监管人及其家属的控告申诉;坚持每周找两名被监管人进行有针对性的谈话教育,并做到“三必谈”,即被监管人入监、出监必谈、有约见的必谈、受禁闭处罚和刑罚处罚的必谈。通过谈话,一方面了解被监管人的思想动态,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另一方面也起到了挖掘案件线索,打击犯罪和维护监管秩序的作用。同时,通过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检务公开,不仅加大了对检察机关工作职责的宣传力度,而且有效地维护了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