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指的是《刑法》第二十条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条文。作为一部春节档贺岁电影,电影《第二十条》将喜剧元素贯穿全片,使得影片在严肃的法治话题下萦绕着温馨欢乐的气氛,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将公平正义的法治观念传递到每一个观众心中。
本片以雷佳音饰演的检察官韩明为中心,融合了三条故事线,每一条都和正当防卫有关:电影开始以韩明的儿子韩雨辰在学校目睹校园霸凌挺身而出,把施暴者即学校教导主任的儿子打伤,韩明夫妻二人为了不影响儿子的学业想尽办法化解纠纷;第二条故事线索是韩明多年前办理过的一起案件,公交车司机陈贵生为了制止车内三个流氓对女乘客的性骚扰,将小流氓打伤,被判入狱三年,出狱后的陈贵生在女儿的坚持下不断上访,韩明为了安抚陈贵生,多次对上访中的陈贵生进行拦截,并通过个人关系为陈贵生安排工作;第三条故事线索是韩明正在办理的案件,王永强夫妇为了给残障女儿治病,向村霸刘文经借高利贷,刘文经在暴力追债过程中多次强奸王永强残障的妻子并对王永强百般侮辱,王永强忍无可忍,与刘文经发生了厮打,打斗过程中王永强为了制止刘文经上车拿刀继续伤害他们一家,拿起剪刀对刘文经捅刺数刀致其死亡。韩明是挂职到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为了平稳地在单位站住脚跟,本想按部就班把这起高利贷反杀案像多年前办理的陈贵生案一样办成故意伤害罪,但该案的主办检察官吕玲玲认为定案的关键证据缺失,即关于村霸刘文经回到车里拿刀的细节还未查实,对案件定性二人存在分歧。甚至为此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面对刘文经家属的上访,韩明更是在政法委书记面前承诺该案7日内办结。
但在韩明目睹了上访者张贵生骑着摩托在去上访的路上被车撞死,他面对死者未成年的女儿声声哭诉的时候,面对儿子见义勇为被立案,儿子问自己:“我错了吗?”的时候,面对刘文经家人以孩子相逼,让王永强的妻子郝秀萍签订谅解书,郝秀萍绝望跳楼的时候,面对吕玲玲说:“是什么让一个母亲,愿意丢下在监狱的丈夫、丢下五岁的残障女儿而选择去死?是她对法律的绝望”的时候,韩明沉睡的正义之心开始觉醒,他对法律事业曾经的理想、初心复燃,他仍是那个敢于站出来指证猥亵者的血气方刚、正义无比的韩明。在公开听证会上,韩明对案件做了最清楚的剖析说明,一改以往对案件的判断,认定该案为正当防卫。那一句句“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来自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什么是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我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字字珠玑,振聋发聩。
观影过程中,大家时而被诙谐幽默的剧情逗笑,时而因感人肺腑的片段落泪。影片中三个案例的背后,包含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情感期待,也蕴含着对办案观念的警醒。法律不是冰冷无情的,更不是高深莫测的,如果让朴素的善良公民和勇于保卫自身权益的受害者感到对法律的绝望,那么社会的公正与秩序便会像破碎的镜子一样,即使被修复映照出的也是扭曲的事物。
《刑法》中的“第二十条”自始就有,但长期以来,正当防卫制度被称为“僵尸条款”,适用率很低,主要是因为这类案件情况错综复杂,有的取证受限,导致认定时会出现较大争议。同时“正当防卫”的认定条件比较严格,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起因条件,要求存在现实的、紧迫的不法侵害;时间条件,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对象条件,要求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人本人实施;目的条件,要求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限度条件,要求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导致理论与实践对正当防卫认定中的“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被动与挑唆”、“防卫与互殴”、“正当与过当”等情形的判定存在很多争议,难以精准把握。
但2018年的“昆山反杀案”、“于欢案”等一批正当防卫案件唤醒了该“僵尸条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21年至2023年人民法院对77名被告人以正当防卫宣告无罪。“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慢慢成为司法机关办理此类案件必须遵循的理念。
电影中韩明检察官说“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来自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老百姓不是法律专家,也不是理性工具人,在面对持续的侵害无法得到及时救济,面对家人遭受非人的折磨、侮辱,他们无法做到绝对理性,去翻看《刑法》书或者像影片开头韩明检察官拿着事发视频给陈贵生一帧一帧的分析那样,分析哪一段属于正当防卫、哪一段属于互殴、哪一段属于故意伤害。我们都是有血有肉、不完美的一般人,因此在办理正当防卫案件的时候必须结合案件事实,实事求是。
影片《第二十条》不仅仅是一部影视作品,更是一部生动形象的法治宣传片,它回应了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渴求,给见义勇为者和正当防卫者打了一剂强心针,让老百姓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尊严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