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努力推进司法改革
进一步优化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强化责任落实,保证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按照司法改革相关要求,顺应司法规律,已完成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和各部门人员调整。严格按照“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定岗定责,开展各类人员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工作。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案件类型及复杂难易程度,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组织形式。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形成检察官执法档案,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权责明晰、权责相当,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业绩考评在本院已经实施三年,2020年按照上级院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刑事执行检察派出院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业绩考评制度机制,以业绩考评为抓手,压实司法责任制落实,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员额检察官感受到责任与压力倍增,一名55岁员额检察官已经主动申请退出员额,转任司法行政人员。
二、着力强化学习提高
组织加强对新修订颁布实施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民法典》等法律、司法解释以及高检院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理解掌握,适应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按照市院张为检察长批示要求,持续抓好高检院第十九批指导性案例的学习工作,在各部门分别组织检察人员研讨交流,形成学习体会的基础上,开展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用好用准高检院该批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类指导性案例。持续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堂工作,班子成员均为全院检察人员授课。组织对本院《工作规范手册》进行重新制定汇编,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积极进行调查研究
围绕主责,聚焦难点,申报上级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申报的课题《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实证研究——以四种巡回检察方式准确适用为视角》被省院批准立项为2020年度全省检察应用理论研究重点课题,申报的课题连续第三年被省院批准立项,结题研究成果获评优秀。结合刑事执行检察的实践和理论问题,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省刑事执行检察理论研究和辽宁政法理论年会等征文活动,全院多篇论文获奖。增强精品意识,认真分析总结,做好上级院优秀案件和优秀法律文书推荐评选工作,对辽宁省康平监狱《巡回检察反馈意见书》获评辽宁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三等奖,是全省同类院唯一获奖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