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为深入贯彻落实该院《“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检察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和《关于加强青年干警队伍建设的方案》,充分展示青年干警精神风采,在全院青年干警中开展“强素质、树形象,青春志、检察情”活动。
“水本无华,相荡而成涟漪,情怀、担当交织,荡垢除尘。”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监所部门许多新的监督职能,2013年在中国存在了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废止,2014年监所检察这个1954年起整整用了60年的名称终于被刑事执行检察这个崭新的名称所替代,2016年年底执检子系统上线运行标志着刑事执行检察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2017年检察官员额制和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2018年沈阳城郊院成为辽宁省首批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单位,2019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我很庆幸于2012年9月走入沈阳城郊院,这使我有幸能够亲历这些“大事件”,能够伴着刑事执行检察的“新生”而成长,我愿做新时代的执检人,愿将“荡垢除尘”作为我不变的初心和永恒的使命。
今天我们介绍的是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青年干警——张天金

张天金,
男,1985年8月出生
中共预备党员
2012年6月辽宁大学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同年9月考入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现任巡回检察检察官办案一组(原派驻检察一室)副主任、三级检察官助理
2016年荣记个人二等功,同年被评为刑事执行检察系统先进个人
2017年年度考核优秀
2018年荣记个人三等功并被评为刑事执行检察系统先进个人
政治坚定,作风扎实
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如果没有政治性极强的业务能力、业务能力极强的政治意识,不可能办理好经手的具体案件,还可能给党和国家的大局带来负面影响。多年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中央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稳进、落实、提升为总基调,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紧紧围绕“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和“促进实现刑事执行法律功能的实现”两条主线,牢牢把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规范监督,加强办案
办案是检察机关最好的名片。立足办案,以办案强化监督。2012年以来,张天金同志严格按照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标准开展工作,聚焦刑事执行检察“主责主业”,落实以办案为中心的要求,深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均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依法办理刑罚变更执行案件,纠正监狱不当提请减刑,撤销法院不当减刑裁定;办理立案监督案件;参加监狱巡回检察。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在办好每个案件的基础上,我们还充分发挥案例在释法说理、宣传教育、警示敲打、指导办案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把宪法法律赋予的刑事执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到实处。

更新理念,维护权益
理念一新天地宽。作为罪犯,虽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但他仍然是“人”,仍然依法享有没有被剥夺或限制的人权。2012年以来,张天金同志始终坚持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秉持“我们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理念,纠正法院刑期有误案件。这些案件中,多则刑期有误几年,少则几天甚至一天,但我们都会认真对待,既出于法律上的严谨,更是对罪犯权益的保障。一天于我们自由公民来讲可有可无,但对于罪犯就有可能意味着与亲人天人永隔。

坚守底线,严以律己
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作为一名法律人,既要尊崇有形的法律,不越雷池,更要本诸良善之心,正道直行,严以律己,坚守底线。工作中,张天金同志坚持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司法活动,严守检察人员“十项禁令”,践行“忠诚、执着、担当、奉献”精神,有担当,有作为,不忘初心、不辱使命,努力使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我们都是追梦人,身为新时代的执检人,我们将严格贯彻张军检察长“治本安全观”要求,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