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以四教:文、行、忠、信
——《论语》
推荐人:刘尚
推荐理由:孔子以四方面来教育他人,“文、行、忠、信”。第一“文”:孔子所讲的“文”就是对一切知识文化的学习,也就是一个求知的过程。第二“行”:孔子所讲的“行”就是要求在学习过程中不忘记探索,不断实践,将学习的知识与实践行动相结合。第三“忠”:孔子所讲的“忠”就是对国家、社会的忠,对一事一物无不尽心者谓之“忠”。第四“信”:孔子所讲的“信”就是有信义、诚信,不论对任何人、做任何事,都要有诚信之心,不欺不诈。实际上做好检察工作也需要“文、行、忠、信”作为标尺,学习理论、掌握法律即为“文”;依法行为、循法办案即为“行”;坚守法律、坚持信仰即为“忠”;践行承诺、恪守誓言即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