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10月22日,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举办“强化刑罚执行监督 着力守护公平正义”检察开放日活动,全国人大代表李驰、人民监督员温柔、刑罚执行机关代表参加。
活动期间,由案件承办检察官讲述了一起由该院办理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减刑监督案件。在办理罪犯唐某减刑监督案件过程中,该院始终坚持实质化审查,打破“申诉即不认罪”的机械思维,在全面依法审查证据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检察听证会听取多方意见,同意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刑,依法保障罪犯在服刑期间的正当申诉权利,最终罪犯唐某被法院裁定减刑。罪犯唐某向办案检察官赠送锦旗。活动过程中,由沈阳城郊检察院检察二室、四室主任分别介绍了该院派驻相关监狱的工作情况。
交流座谈会上,刑罚执行机关代表表示,唐某减刑案件的成功办理在服刑人员中间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既提升了服刑人员认真改造的积极性,也有助于监狱和检察机关双方共同推动刑罚执行工作规范化。
人民监督员温柔表示,我有幸参加了唐某减刑案件的检察听证会,让我从案件旁观者转变为参与人,整个过程中,检察机关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的建议和意见,让“公正”看得见、摸得着。今天,通过检察开放日,我知晓了该案的最终结果,这种通过听证凝聚共识的方式,值得在更多刑罚变更执行案件中推广。
全国人大代表李驰表示,唐某减刑案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面对服刑人员的申诉,检察机关没有陷入“一刀切”的机械司法,而是沉下去做了扎实的调查核实工作,这种“不唯标签、只重事实”的态度,让我看到了检察办案的严谨与细致。结合人大监督职责,我提三点期望:一是希望检察机关把本案的实质化审查经验总结下来,让同类案件办理有章可循。二是进一步总结检察听证经验,选择更具代表性的案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确保刑罚变更执行公平公正。三是刑罚执行机关和检察机关继续深化协作,把对罪犯改造表现的考察做得更细致,让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真正做到实质化审查。
本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不仅增进了社会各界对高墙内检察工作的了解和信任,也凝聚了检察机关与刑罚执行机关共同推进刑罚变更执行公平公正的共识,同时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也为检察履职提供了方向。下一步,沈阳城郊检察院将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切实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检察办案全过程,充分发扬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工作作风,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的实质化审查,依法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