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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城郊检察|发挥横向一体化协作优势 依法办理一起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

      2025-07-28

    “感谢各位检察官,我父亲现在已经接受进一步治疗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我也会尽到保证人的法律义务,请你们放心。”2024年1月8日,服刑人员曲某某的女儿曲女士将一面锦旗交到检察官手中并激动地说道。


    近日,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横向一体化协作优势,依法办理一起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

    辽宁省沈阳某监狱服刑人员曲某某疑似患有左肾恶性肿瘤,经监狱审查后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沈阳城郊院办案检察官充分履行实质化办案监督职责,经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材料,根据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认为服刑人员曲某某病情诊断依据不足,建议补充左肾病理检查。曲某某女儿曲女士因担忧病理检查存在加快患者病情恶化的可能,对补充检查持犹豫态度。曲女士来到沈阳城郊院信访接待室,向接访检察人员详细阐述了自己的担忧与焦急之情。检察人员积极安抚其情绪,从暂予监外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办案程序、诊疗规定等多方面进行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有效缓解信访人激动的情绪。完成信访接待后,接访检察人员迅速将相关情况反馈给此案办案检察官。

    案件办理过程中,沈阳城郊院检察人员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加强部门横向联动统筹发力。一方面,办案检察官监督监狱依法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积极督促监狱将后续工作尽快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接访检察人员向办案检察官了解曲某某病情进展情况和案件办理进度,多次与曲女士进行电话沟通,稳定信访人情绪,使其积极配合案件办理。在与监狱的共同努力下,最终曲女士同意配合监狱为其父亲进行病理检查。根据补充的病理检查证据材料,2023年12月7日,沈阳城郊院出具检察意见书,建议批准对服刑人员曲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同年12月25日,曲某某被批准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此案的办理,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的制度优势,各部门检察职能协调互补,最大程度凝聚工作合力,既依法规范办案,又解开当事人“心结”,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